1、單位符合條件的項目(優選經濟社會效益比較明顯、群眾期盼、遲早要干的項目)
2、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
3、發改部門辦理立項批復手續
4、同級規劃、土地、環保等部門出具項目相關批復文件
5、同級儲備庫(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、地方政府債務信息系統)
6、上報每年債務需求
7、完成《實施方案》
8、出具《財務評估報告》
9、出具《法律意見書》
10、市級初審
11、省級評審
12、發行備選庫
13、省級下達額度
14、地方分配額度
15、編制信息披露材料
16、成功發行